合作条件

(一)行业与院校合作推广机构

1.具有较强医疗卫生行业资源及背景的行政、企事业单位及行业机构(具备独立法人资格),具有地方教育合作资源的认证组织机构等;

2.具备一定规模的场地,具有资源整合及培训渠道管理能力;

3.具备从市场宣传、招生、技术支持、渠道拓展、运营管理及就业支持的完善团队;

(二)教学基地(考试站)

1.具有一定医疗卫生行业资源及背景的企事业单位及行业机构;

2.全国医学类中职中专、高职高专及本科院校(含独立学院)等;

3.培训与考试场地:具备专用的培训考试场地、已建局域网环境,具备 Internet 接入条件及培训实训所需的实训环境;

4.教学环境:至少两间培训教室,每间50套学生用电脑及相应的课桌椅、1套教师用电脑、一台服务器、教学用防火墙一台及投影机一台;已建局域网环境,具备 Internet 接入条件及培训实验所需的实验环境;

5.具备市场宣传、招生、技术支持、渠道拓展及运营管理的完善团队;

6.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项目的优秀培训教师不少于2名。